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株洲市渌口区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标段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渌发改审[2024]52号文、渌发改复[2024]5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株洲市渌口区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龙潭镇、朱亭镇、淦田镇、南洲镇、龙船镇、古岳峰镇,共计7个镇,共32个建设点。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分为4个子项工程,分别为入河口污染拦截湿地工程、生态拦截沟渠修复工程、生态护岸修复工程、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工程建设入河污染拦截湿地 430300 ㎡,生态护岸3150㎡,生态沟渠67040㎡,河滨带生态修复20600 ㎡。 项目建安费用为 3062.39万元。
2.4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 施工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2.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计划工期:4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42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 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
2.9其他:按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部令 80 号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专业/,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环境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小型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个,并根据各自分工,须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
3.7.2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3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按照协议分工内容性质,同一专业的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联合体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4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7.5 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五年内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低于 1543 万元的水污染治理或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备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不视为类似工程业绩)。
3.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3.10其他要求: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 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 规定, 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 项目经理 1 人、施工负 责人 1 人、设计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专职安全员 1 人、质量 员 1 人(项目经理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应当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规定数量配备,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5年5月22日~2025年6月13日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平台(网址:(******))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工作时间:工作日上)。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 料。。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电话:0731-******。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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