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与澄清预览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I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毕节威宁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I001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毕节威宁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5-14 16:10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 | / | / |
更正日期 : 2025-05-22
3、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毕节威宁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澄清答疑三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收到关于毕节威宁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I001)的疑义,现答复如下:
1、疑问:招标文件第1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须承诺:施工总承包结算审计时,本项目的各子项审减超过1%以外的部分产生的审计服务费,按照黔造价协【2021】10号文件计算后,由报审人(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咨询人(审计服务单位)支付。
1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省级或项目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或不良行为记录期)内的除外。
15.投标人须承诺:(1)若本单位中标,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保证不得私自更换项目管理人员的承诺书。投标人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自行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若擅自更换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违约金,违约金约定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100万元/人/次,其余人员为50万元/人/次。同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明确以上承诺是联合体成员各方都需要提供,还是仅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回复: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回复!
4、联系方式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安新区湖潮乡数谷大道贵州好粮油展示中心
联 系 方 式:******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L组团11号楼8层3号
联 系 方 式: ******
文件预览:
补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