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车辆尾气改造项目,******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采购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有限公司车辆尾气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SZAHY-CL-2502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采购项目需求:
1、提供的安装空间为:长(cm):=48,宽(cm):=23,高(cm):=23。
2、尾气改造后烟度值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要求且在原始排放值基础上下降90%以上。
3、车辆基本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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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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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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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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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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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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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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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传送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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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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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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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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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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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传送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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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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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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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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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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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传送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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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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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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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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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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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传送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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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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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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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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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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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传送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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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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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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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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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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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传送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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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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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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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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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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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传送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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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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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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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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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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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拖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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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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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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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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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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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拖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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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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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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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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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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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拖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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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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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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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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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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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拖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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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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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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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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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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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拖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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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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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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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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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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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拖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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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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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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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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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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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拖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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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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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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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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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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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拖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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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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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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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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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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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拖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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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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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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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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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C-3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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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拖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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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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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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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尾气改造每台车不高于1.3万元;维保服务每台车每季度不高于45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料提交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1个单一合同含税总金额在15万元(含)以上且真实有效的合同案例。合同具体要求为:
2.1合同清单(项目)内容须包括本项目需求同类的内容。
2.2如合同未体现总金额,可根据合同清单(该清单须为原合同内容,或为含双方名称或盖章的附件)单价及预估数量核算总金额,或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以对应单一合同的累计开票金额为准;
2.3合同签署日期或生效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如合同签署日期、生效日期不明确,但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在上述时间段内,视为符合本款条件);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清单(可选)、合同总金额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须包含签订双方的公司名称,合同签字/盖章页面无双方盖章或签字视为无效。合同复印件须清晰,模糊不清视为无效。
合同验证要求: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提供合同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查验,包括
- 不低于15万元的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2)相关合同的中选确认等证明。
如不能配合提供上述相应资料证明合同的真实有效性,采购方有权废除中选供应商资格。
3、设备证明材料。
3.1设备清单及规格参数:供应商应详细列出其所拥有的设备清单,并提供相应设备的规格参数,以确保其具备满足合同要求的设备
3.2设备购置发票及维修记录;供应商需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维修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设备的合法性和良好状态
3.3设备运行证明:供应商应提供设备的运行记录、样品或照片等证明材料,能够证明设备在其它合同履行中的良好运行状态
4、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1技术人员简历:供应商需提供技术人员的简历,包括相关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以证明其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4.2技术指导案例:供应商应提供其过去类似项目的技术指导方案、案例分析等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备相关行业的专业技术能力。
4.3人员培训证明:供应商需提供过去培训人员的相关培训证明,以证明其具备培训技术人员的能力。
5、供应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明材料。
5.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应商应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的质量管理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能力。
5.2质量检测报告:供应商应提供对其相关产品或设备进行的质量检测报告,以确保其产品或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
资料提交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被授权人在所属单位2025年1月至采购公告发布日,连续3个月(含)以上社保缴纳清单。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当地所辖社保局盖章的社保清单原件或社保局官网打印含有效验证码的社保明细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清单上单位名称必须同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如社保为分公司自行缴纳,社保清单上单位名称必须为供应商分公司;如属于第三方代缴,则需提供委托代缴合同复印件以及包含人员清单的代缴证明和社保缴纳清单,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代表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社保缴纳明细清单。
7、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7.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5供应商因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方内部相关人员串通,被行政机关实施的、除警告和通报批评外的行政处罚。
资料提交要求:参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有限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之列。
七、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先查看“深航官网-采购招标-供应商须知”内容,并请在确定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情况下,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按采购文件中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以收到文件时间为准)递交。
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中对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要求(注意密封包装不含快递包装袋)进行封装,可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到以下联系人及地址,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2.质疑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工作日8时30分-16时30分。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深航基地综合楼712房。
6.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5年5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评审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深航基地综合楼726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地址
1.联系人:朱先生
2.联系电话:******
3.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深航基地综合楼712室
4.电子邮件地址:******
特此公告。
九、公告媒介
此公告在深航官网(******)、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各公布渠道发布信息不一致时以深航官网发布内容为准。
******有限公司印刷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