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邑县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施工一、二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1、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4条项目名称“成都市大邑县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一、二标段”,假设仅投标一标段,投标文件中项目名称是为“成都市大邑县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一、二标段”还是“成都市大邑县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段”,亦或是“成都市大邑县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施工一标段”,请明确投标文件中标段一、标段二的项目名称。
答:若投标一标段,项目名称为:成都市大邑县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段,以此类推。
2、招标文件中P55页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以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 1%扣 0.1 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 A方式时不包含以上方式);有效投标的评审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 1%扣 0.2 分,中间值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P165页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以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 1%扣 0.5 分(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为 A 方式时不包含以上方式);有效投标的评审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 1%扣 0.5 分;中间值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请招标人明确报价评分标准?
答:按照补遗书01号执行。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成都市大邑县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施工一、二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
1、因招标文件电子编辑系统生成招标文件最末尾的“评标办法前附表”有误,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更正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与本条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条为准。
3、社保缴纳证明以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4、第八章投标文件目录序号,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其余不变。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