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S26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机械租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YNXM-2025-GC-005)
公示期:2025年4月11日-2025年04月13日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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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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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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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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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真实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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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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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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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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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推荐
(综合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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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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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S26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机械租赁项目YNXM-2025-GC-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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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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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60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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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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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施工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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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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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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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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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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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029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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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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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施工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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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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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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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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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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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7376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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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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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施工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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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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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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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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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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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S26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机械租赁项目YNXM-2025-GC-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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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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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13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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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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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施工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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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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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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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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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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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4612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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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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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施工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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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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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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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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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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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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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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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施工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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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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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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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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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异议受理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异议书
①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5年04月11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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